近日,甘肃省永靖县公安局多警种缜密侦查、深入研判,先后辗转广东深圳、揭阳等地,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起,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2名,涉案资金达233万余元。
4月16日,王某前来报案称:“自己在刷单时先后被骗10万余元,请求查处。”接警后,永靖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刑侦、合成、网安等警种部门,成立专案组,穷尽措施、全警全力,全力挽回群众损失,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4月13日,王某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被人拉进名为“赞美”的群内,后被人以刷单刷信誉等方式诱骗现金101894元。专案组民警经昼夜奋战、细致研判,精准确定该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广东省深圳市活动的线索,后民警立即赶往深圳市实施抓捕工作,于22日将嫌疑人郭某成功抓获。经讯问得知,郭某在明知其上游人员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通过非法手段使用自己持有的平安银行卡主动帮助诈骗分子进行转账交易结算,提供资金交易结算983254元。
经进一步分析研判,确定该案另一名嫌疑人赖某在广东省普宁市活动。4月26日,在普宁市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嫌疑人赖某被成功抓获。经查,4月14至16日,赖某前往广东省陆丰市用自己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进行转账交易结算来谋取利益,共提供资金交易结算1350019元。赖某非法获利脏款4300元,脏款已被其挥霍殆尽。
嫌疑人郭某、赖某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永靖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甘肃省永靖县公安局:姚文全、沈光军)